渭南多家游泳馆有家长带孩子进异性浴室 成人挺尴尬

2017-08-04 07:30:31 来源:华商头条—华商报

出于孩子小、担心安全等因素,有家长带着孩子进入异性浴室,却让不少市民感到尴尬……记者走访渭南城区多家游泳馆,发现此类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心理专家认为,儿童进异性浴室不利身心健康发展,建议家长应避免。

市民:

浴室里遇到异性小孩

心中满满都是尴尬

7月26日中午,市民陈女士在城区一家游泳馆锻炼完后洗澡,没想到却遇到了尴尬事。她回忆说,当时浴室里还有其他女士,还有一名女士带着女儿。她正收拾东西,突然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说,“妈妈,那个女孩好漂亮”,循声看去是一名女士带着一名3岁左右的小男孩进了浴室。

陈女士说,自己当时就觉得尴尬,这时在浴室里的小女孩问妈妈怎么会有男生进来,女孩妈妈不知怎么回答,男孩的妈妈可能也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说就是带孩子进来冲一下,很快就走。而随后的几天,还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无独有偶,市民马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尴尬事儿。他介绍说,自己有一次在游泳馆锻炼完后,刚走进浴室就发现一名男士正在给留着长发女孩洗澡,当时自己立刻选择绕过,但仍然觉得十分尴尬,但事后也想,这肯定是孩子母亲没时间、父亲带女儿的无奈之举。

此外,一名本地网友也吐槽在一家水上乐园游玩后,遇到一名女士带着4岁左右儿子在女浴室洗澡,另一名女士因为小孩一直盯着看她洗澡,与孩子母亲发生争吵。

家长:

孩子太小没法自理

让单独去洗澡不放心

7月31日,记者对城区多家游泳馆进行走访,发现时值暑期,前来学游泳的儿童与平时相比增多,游泳馆也分别推出了相应的暑期班。

一名带着女儿学习游泳的男士表示,女儿刚上小学,趁着暑假给孩子报了游泳班。一般游泳课结束后,他都是让女儿一个人自己去洗澡,毕竟带着孩子进男浴室太不方便,也会对其他人造成影响,刚好也借此能锻炼孩子的自理能力。

有家长认为,儿子还小,本来孩子爸爸来陪着最合适,但丈夫工作忙没有时间,只好由她带着来。而且儿子的自理能力差,不会独立穿衣服,也没有独立洗过澡;另外也担心浴室里地板太滑、水温不好调节,万一孩子摔倒受伤、水温没调好烫伤或者受凉怎么办,所以只好自己带到女浴室给洗澡。

也有家长认为,小孩子不懂事,也不知道有性别之分,将孩子独自留在外面或者让去洗澡都很不安全,自己将孩子带进来也是无奈之举。有的人过于计较才会不理解。

游泳馆:

禁止儿童进异性浴室

有顾客不配合很无奈

7月31日上午,在东风大街一家游泳馆设有专门的儿童游泳池,有10多名小孩正在练习游泳或嬉水,有家长在一旁陪同。

 记者咨询带着孩子洗澡等问题时,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是女士带着儿子或者男士带着女儿,均不允许儿童进入异性浴室,如果家长确实不放心孩子独自进入浴室,游泳馆的保洁人员可以帮忙照看。

而在渭清路一家游泳馆,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也多次遇到过儿童进入异性浴室的情况,虽然有家长陪同,但按照游泳馆的管理规定是不允许的。

“如果有家长带着小朋友来学游泳,在刚进门的时候我们就会特意提醒。”这名工作人员说,男士带着女孩的情况较少,大多数都会配合工作人员;女士带着男孩的情况最常见,而且多以孩子太小不能自理等理由拒不配合,甚至还和游泳馆工作人员发生争吵。

这名工作人员说,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一般也很为难和无奈,大多数情况都是对顾客作出让步。

心理专家:

不利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对于陈女士和马先生等市民的尴尬遭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娜表示,个别家长的做法不可取,只是考虑了自身的方便,实际上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也给其他人带来了不便和尴尬。

她认为,小孩从两三岁开始,对经历过的事情和情景都会有记忆,只是因为个体的不同,这些内容有的形成一种浅层次记忆,有的会过早表现出来。

“有些浅层次的东西,在某种情景的刺激下,会在大脑中闪现。”她说,对于小孩而言,过早地看到或接触到一些情形,对身心的发展都会有影响。

另外,儿童进入异性浴区,也会给他人带来了一些身心不适感。有的市民在遇到这种情况后,自身的界限意识都会有所反应,有些市民反应比较明显,有的市民会选择忍耐。

“游泳场所的浴室相对而言也是一种公众场合,不是私人场所,家长应该避免让孩子进入异性浴室。”她说,这样既是为了孩子身心的良好发展,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他山之石:

禁3周岁以上儿童进异性浴区

去年沈阳晚报曾报道,大学生刘女士在浴池洗澡,两位中年女子带着一个小男孩进来洗澡,男孩看上去三四岁的样子,浴室内的很多女浴客都感到很尴尬。更没想到的是,男孩的手中还拿了一部手机。此时,很多正在洗澡的人都换到离男孩很远的喷头处,有的甚至躲到了桑拿房,或干脆不洗了。

随后,小刘向浴池管理员反映此事,但管理人员只能催促两位中年女子和小男孩快点洗完离开,因为浴池并无明确规定,多大年龄的男孩不允许进入女性浴室。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城市对此尚无明确规定,也有个别省、市出台了相关规定。

其中,2014年,河南省便出台了沐浴业经营管理相关办法,其中规定,沐浴场所应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立禁止3周岁以上儿童进入异性浴区标识。2015年,武汉市沐浴足浴行业协会发布自律公约,明确禁止3岁以上儿童进入异性浴区。 记者 卫楠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