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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美丽大荔代言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19:09:39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五美”大荔的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起全社会对美丽大荔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决定通过网络报送评选形式,在全县内外开展“我为美丽大荔代言”征集活动,本次活动以美丽大荔建设及塑造大荔形象大使为主题,用一句健康向上、情趣优美的语言,讲述大荔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变化。凡热爱大荔、支持大荔发展、关注大荔的县内外人士均可报名参与。
征集要求:

1、代言人需提供原创性独具特色、具有感染力的代言产品(20字以内代言词)。同时,提供个人工作照或生活照(照片格式:jpg,照片不小于2M)1张。

2、代言人需填写“我为美丽大荔代言”申报表(附后)。

本次征集活动从2018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共计3个月时间。采取单位征集和个人投送相结合的形式。材料以网络投送为主。

投送邮箱:1277434562@qq.com。

咨询电话:0913-3256066   

联系人:董星野

编辑: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