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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而不舍!潼关警方抓获潜逃14年命案逃犯

发布时间:2021-11-22 18:30:22

(记者:韩俊泽)前些时间,潼关县公安局抓获一名目标逃犯,嫌疑人14年前行凶后潜逃,那么,14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警方又是如何将其抓获的呢?

犯罪嫌疑人 关某:真的很想自首,不想再过那样的生活。

说话的这名男子姓关,潼关县人,为了抓捕关某,潼关警方历经14年的不懈努力,最终在青海省将其抓获,如今,身处看守所的关某,回忆着14年前发生的事情是后悔不已,关某告诉民警,当时的他刚从外地回来,仅仅是给朋友的朋友帮个忙。

犯罪嫌疑人 关某现在也感觉是我最好的一个兄弟。虽然很多年没有联系,但是我感觉当时建立的关系也是很不错的。

关某口中的这个兄弟杨某,当年也是他的同案,那么,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这一切还要从2007年6月23号晚上潼关警方接到的一个报案说起。

民警:2007年的6月23号,当天晚上8点半的时候,接到辖区群众报案,受害人苏某买西瓜的时候,被杨某以及多人持刀砍伤。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前往案发现场,通过在现场的初步调查,得知有七名男子对受害人苏某进行了行凶。而就在当晚,医院也很快传来了噩耗。

民警:当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苏某被人用凶器,刺破肺脏,导致死亡的。

一起伤害案立即升级为一起命案,潼关县公安局里立即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工作,很快,七名涉案嫌疑人,其中六人先后归案。

民警:六名嫌疑人到案以后都能证明,苏某被砍伤后想要逃离现场,而关某则持续追赶,在追赶的过程中持锐器在苏某的背部刺了一刀。

关某的这一刀很有可能直接导致苏某的死亡,而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尽快将关某抓捕归案,据关某的同案交代,最后一次见到关某是在内蒙古,可是在案发后,警方通过大量工作却始终没有得到关某的任何线索。

民警:只要是和他有关系的, 办案机关,一直都进行追捕,近些年去过山西,内蒙,江西,等地,都没有有价值的线索。

直至2019年,潼关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毒品案件时,在对一名嫌疑人进行审讯时,关某再次出现在警方的视线中。

民警有一个吸毒人员给我们提供线索,在浙江和江苏这边从事贩毒,现在整容了,成家立业。

根据嫌疑人给警方提供的线索,经过十余天的工作,还是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民警:我们分析,涉毒人员为了立功心切,把这个捕风追影的一个线索,来给咱提供,导致工作走了很多弯路。

案件的进展再次回到起点,2021年,关某当年的同案均已刑满释放,这让还在追捕关某的民警倍感压力,此时,潼关警方再次围绕着关某的家人展开工作。

民警:我们到他家里,父亲对其事情也不愿多说,他在西安有个妹,经过接触以后,说和关某也没有联系。

警方在关某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工作,找到了一张关某的照片,而当警方围绕着关某家所在的村子进行走访调查时,有群众告知警方,关某在出事前,曾在村上谈过一个女朋友李某

随后,警方围绕着这个女朋友李某展开工作,发现李某在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地工作。

民警:再次对李某这条线展开工作,发现她在大学学的是设计,毕业以后去了青海格尔木。

李某的家人告诉民警,李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上海等地打工,但是警方通过调查却发现李某一直在青海工作。

随后,警方立即前往青海围绕着李某进行调查。

民警: 通过工作,发现李姓女子户籍信息显示是未婚,但是咱发现她带了个小孩,这个疑点就上升了。

李某确实就是这个孩子的母亲,但孩子的父亲又是谁呢? 随后,警方围绕着李某进行工作,很快就发现了一名男子。

民警:发现这个李某身边就有一名男子, 比较可疑,我们就围绕男子进行工作,发现和我们照片比较吻合。我们就确定这个男子就是关某。

关某归案后,对自己的14年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 关某:抓我的时候,我也挺紧张的,我也知道我有这么一天。

谈到案发时的经过,关某交代,2007年6月,他从苏州回到潼关,23号晚上和一个朋友杨某在一起吃饭。吃饭时,关某和杨某喝了酒,杨某在接了一个电话后,二人就一起离开了吃饭的地点。

随后,杨某和关某就参与到对受害人实施行凶的过程中,而导致这起事件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杨某,而是从杨某的朋友杨某洪。

民警:6月23号晚上8点左右,苏某和妻子到杨某洪经营的网吧,进行争论发生了冲突,被害人把网吧的网管和嫌疑人的妻子打伤了。

随后,杨某洪得知事情后,立即纠集一些朋友,准备对苏某进行报复,而在他的这些朋友中就有杨某,而此时的关某正在和杨某一起。

民警:嫌疑人杨某怀恨在心,想出口气,纠集了他的朋友,在县城寻找被害人苏某,最终在苏某正买西瓜,毫无防备的时候,持刀将其砍伤。

关某当年和受害人并不认识,只是为了给朋友的朋友帮忙,就酿下祸根。关某说,当年的事情已经记得非常模糊,再加上当时喝了酒。

民警:他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中有一名关某一直在逃,六名犯罪嫌疑人都能证明,虽然关某不是主犯,在作案过程中,起到最后致命的一刀,是关某所实施的。

很快,涉及案件中七名嫌疑人在得知受害人已经死亡后,连夜离开了潼关县。最终七人在内蒙古各自逃离。

犯罪嫌疑人 关某:打算是往新疆跑,第一站到了西宁。我到西宁以后,我到火车上认识一个人,他介绍我到格尔木。到格尔木我去了一个很偏的地方,帮人家放羊。

关某说,为了生存他几乎什么都愿意去做,但此时他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害怕别人询问自己的身份。

犯罪嫌疑人 关某我出去的时候带着一代的身份证,就是别人也就是看一下,也没有复印过什么的,后来没用过。我觉得用不了,就把这个撕掉。

就这样,关某从此开始了隐姓埋名的生活。关某说自己14年来从未和家人联系过,身份证,银行卡也从未使用过,就是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如今身处看守所的关某将为自己14年前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潜逃是没有出路的,我国司法机关实行的是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希望所有在逃的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制裁,否则,公安机关对逃犯的追捕绝不会放弃,将会紧追不舍,哪怕天涯海角,也要缉拿归案。等待他们的,只能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来源:政法融媒中心

编辑:牛静

审核:张歆

终审:焦俞鑫


编辑: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