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下载渭水之南

佩戴头盔 安全相随

发布时间:2020-08-31 17:19:40

(记者:苏世雄)“一盔一带”是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一项安全守护行动。佩戴头盔,安全相随。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意外发生时生命的关键保障,可总有人不以为然,认为:“戴头盔太麻烦了,不方便!”“天气太热,戴不住!”甚至还有人说“戴上头盔发型都乱了!”,而近期发生在渭南市的两起交通事故却再次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大家不佩戴头盔到底有多危险。

5月27日14时45分,贺某辉驾驶小型轿车沿蒲城县清渭线由西向东行驶至王府豪门门口右转出道路时,与沿清渭线由西向东周某云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因电动车驾驶人周某云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颅脑损伤。

5月14日20时55分,郭某军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韩城市新城区巍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乔南路十字路口处时,与沿乔南路由西向东行驶刘某龙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因摩托车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乘坐人张某丽头部受伤。

有一项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为对象进行的研究显示,安全头盔可使骑乘人员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分别减少63%、88%。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法治渭南》

编辑:牛静

审核:张歆

终审:焦俞鑫

编辑: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