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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决定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

发布时间:2020-07-25 10:56:03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确保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正确行使不起诉裁量权,7月23日,韩城市人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拟决定不起诉进行公开审查。副检察长谈建林、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朝阳参加审查,综合业务部负责人王利欣主持公开审查会议。

检察机关通过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值班律师监督办案活动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是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

在这次公开审查会议上,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案承办人谈建林副检察长向各位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详细介绍了这起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拟决定不起诉意见的理由。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刘朝阳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层面阐述了此类家庭矛盾纠纷引起的刑事犯罪案件办理的典型性。

会议征求了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经过认真、充分的讨论,大家均表示,该案系家庭内部矛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存在双方当事人的和解,被害人拒不作证导致案件证据不能达到确实、充分的情况,且犯罪嫌疑人也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此建议检察机关保留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权力,后期对其应加强监管,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韩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通知精神,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宣告和审查活动作为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的重要途径,有序推进检务公开活动,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阳光司法的新形象。

来源: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徐军

审核:焦俞鑫 张歆

终审:刘忠荣

编辑: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