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法院对原陕西省化工总厂厂区资产移交启动强制执行

2020-07-03 12:55:43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记者:李昊)7月2日上午,临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上午九时,随着临渭法院院长童建军一声令下,临渭法院全体执行干警迅速前往原陕西省化工总厂厂区、被执行人红星公司的驻地,按照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内容,进行强制执行。

临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科 科长 田剑桥:今天现场给你说是,在这个图纸上,咱移交的是编号为12号的151.29平方的,这块土地以及土地上面的房屋,移交以后,该处的房产交由你申请执行人,该案分布移交,今天你双方看一下笔录,签字以后 即视为该财产移交完毕。

根据房产证的内容,产投公司人员和红星公司人员当场签字后,临渭法院的执行干警,把一处房产向申请人产投公司进行了移交,随后立即进行了拆除作业。据了解,本次执行案件申请人为渭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市中院判决将原陕西省化工总厂厂区资产由被执行人红星公司移交给渭南产投公司。共涉及约175亩土地和21套房屋,该案因原陕西省化工总厂在进行破产改制,红星公司在2012年运营停产后厂区无人管理,存在诸多“疑难问题”。案件涉及人员众多,成为了办案法官心中的“老大难”。

临渭法院院长 童建军:这个案件时影响比较大,也比较复杂,在前期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临渭法院提前制定了实施方案,送达张贴了限期搬离移交公告,前期工作准备工作就绪后,在临渭区委、临渭区政府、临渭区政法委的协调支持下成立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执行指挥部,下设谈话组、警戒组、执行保障组、现场公证组、释法明理组、新闻报道组、外围警戒组、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等多个小组,并由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执法。

临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 主任 寇鹏涛:2020年7月7日前,自行搬离你所有的财物。

拆除工作结束后,临渭法院还将红星公司占用的办公大楼和一栋四层大楼现场移交给产投公司,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执行中,执行干警能够依法、规范、文明执法,树立了良好的临渭法院形象,此次执行行动是临渭法院“飓风”行动的开端,树立了临渭法院敢于“啃硬骨头”“打硬仗”的决心,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法治渭南》

编辑:牛静

审核:焦俞鑫 张歆

终审:刘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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