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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法院:疫情期间 信息化手段助执行

发布时间:2020-02-24 18:01:34

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澄城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科学调整执行工作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安全、合理有序地开展执行工作。

申请执行人雷某某与被执行人郝某某、雷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及线索,于2017年12月终结了该案的执行程序。案件执行程序虽然终结,但并不意味着案件石沉大海,反而在办案人员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为了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今年年初,该案恢复执行。春节前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执行案件只能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采取线上查控,不允许外出办案,承办该案的执行局干警周鹏每天第一时间都要查看“总对总”、“点对点”财产查控情况,确保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支付宝、微信余额不被取走或转移。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2月14日,通过执行查控系统财产信息反馈,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52000元,办案人员立即冻结并及时划拨至执行专户,案件执行有明显进展。

疫情防控期间,澄城法院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执行工作,至2月21日,通过网上办案系统,线上查控执行案款46万元,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

来源:澄城县人民法院

编辑:牛静

审核:焦俞鑫 张歆

终审:刘忠荣

编辑: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