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司法救助暖民心 扶危济困显真情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记者:韩俊泽)一个普通的家庭原本过着简单快乐的生活,谁曾想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这个家庭昔日的宁静,正在受害人家庭一筹莫展之际,市检察院向他们伸出了援手,为他们送去了3万元的救助金。

拿到了检察院工作人员送来的救助金,姜某某老两口感激万分,而这笔救助金的来由,还得从两年多前说起,2017年1月31日,姜某某之子与文某某发生争吵,二人在厮打过程中被文某某用水果刀致死,后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在案件审理中,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身为贫困户的姜某某患有精神疾病,其妻芦某某患有乳腺癌,老两口借债治病花费8万余元,埋葬其儿子姜某花费3万余元,儿子去世后,儿媳妇携带其孙女改嫁,其孙女的抚养费仍由姜某某夫妇来支付,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日子变的十分困难。负责案件办理的检察官告诉姜某某,他们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2019年9月,姜某某于向市检察院申请了司法救助。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伟:在实践中根据相关的规定要求,对于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还有有病的人这个是优先给予救助。给这个申请人发救助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经济压力,传递着检察的司法温暖。

在杨郭镇杨郭村村委会,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向姜某某老两口宣读了渭南市司法救助金发放告知书,并鼓励他们要坚强起来,积极面对生活。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副主任赵伟: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个救助金是救急的,后头的日子还要你们自己再拼搏,在镇上你也是贫困户,在镇上和扶贫办的支持下把你们的生活过的更好。

开展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心系群众疾苦,体现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近年来,一些被害人因案件导致人身伤害,又无法通过诉讼得到有效赔偿,被告人虽被绳之以法,被害人的生计却无着落,赢了官司输了生活的现象十分普遍,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为民解忧济困的作用,体现了对“无法经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的人文关怀和司法保护。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副主任赵伟:我们全市检察机关在今年以来共救助72件72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9万余元。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法治渭南》栏目

编辑:牛静

初审:张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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