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一男子向他人借钱不成 烧车报复被抓获

2019-01-10 14:24:48 来源:法治渭南

     借钱不成,本想用吓唬的方式警告对方,一气之下却将她人的私家车烧毁了,前段时间这名男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民警 卜崇江 “一名姓孙的女子来到派出所报案。她报案说早上准备送娃去,车不见了,怀疑被人偷了。”

    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办案民警接警后立即调取了案发当晚的小区监控视频。

    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民警 卜崇江 “这个车确实6点停在小区门口,到了凌晨两点,两点零三分发现这个车被偷走了。”

    根据监控视频情况,民警分析这起案子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对报案人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就在这时,派出所接到了群众举报,称黄河大道一空地停放着一辆被烧毁车辆,经孙某辨认,这就是自己丢失的车辆。那么孙某的车是被谁盗走又烧毁的呢?民警再次对相关视频监控进行了调取分析,发现当天陪同孙某一起来报案的男子郭某行迹比较可疑。


    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民警 卜崇江 “我们将郭某住处的监控进行调取,发现郭某在凌晨149分,手里面提了个袋子从窗户里面丢出去了。”

     于是民警立即对郭某进行讯问,在证据面前,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郭某之前是孙某的驾校教练,去年78月份,郭某因车祸肇事急需一笔钱,多次向孙某借钱求助遭到拒绝。案发前不久,郭某来到孙某家中借上厕所之际,将孙某的车辆备用钥匙偷走,准备以烧车威胁的方式逼迫对方给自己借钱,不料却将车点燃。为了掩盖罪行,郭某将车开到了黄河大道一处空地上离开。第二天,又以陪同孙某报案为由,将车辆备用钥匙悄悄还了回去。

    犯罪嫌疑人 郭某 “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把(备用)钥匙一拿,结果那天在取手续的时候,我见他在客厅。我把钥匙给她那一还,往那一放,没在原来地方放。”

     孙某自认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最终还是难逃法律制裁。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逮捕。

   潼关县公安局四知派出所所长 任磊 “公安机关提醒一下,咱以后这种停车不能在路边停车,尤其是在夜间,再就是给车安装一些安全系统,比如说GPS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或者是报警系统,一旦发现车辆受损或者是被盗,请及时报案,如实提供线索,方便公安机关及时破案,为您挽回损失。”

渭南广播电视台《法治渭南》栏目

编辑:王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