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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交警执法男子“撒泼” 同伴救友谎报警情被罚

发布时间:2018-05-25 07:08:07

一男子未携带车辆行驶证及交强险驾车行驶被大荔交警查处后坐地“撒泼”,同伴救友心切谎报警情。“患难与共”的俩好友一起触碰法律,依法被行政处罚。

5月22日11时,渭南市大荔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县中医院门口交警打人。”接报后,民警赶赴现场,看到群众围观,立即展开调查。经询问,当日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县城商贸大道巡逻时,发现中医院对面道路上一辆陕EE6**0奇瑞牌越野车未礼让斑马线便上前了解情况。在执法中发现榆林市驾驶员张某未携带车辆行驶证及交强险上路行驶,便对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张某拒绝签字后坐地“撒泼”,头部撞向道路路沿并大喊“警察打人”,引起群众围观,造成道路堵塞。坐在副驾驶的山西省白某救友心切便立即拨打电话谎报警情,从而出现民警接警一幕。

5月22日,大荔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白某和张某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通讯员:刘海滨 李晓艳)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