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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一老旧小区藏447株罂粟花 民警依法铲除

发布时间:2018-05-10 09:09:23

5月初,富平县公安局留古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富平县张桥镇火车站一老旧小区内有人种植类似于虞美人的花,但仔细看却发现与虞美人有不同之处,疑似罂粟原植物。

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深夜前往目的地取证,并将此事上报至县局刑侦大队禁毒中队,在禁毒中队民警的辨别下,确认此植物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罂粟花。

因不确定这处住宅区种植罂粟花的数量,民警调用无人机对该住宅区内进行了大范围勘察,发现此住宅区内有零散种植罂粟花的情况。

通过前期侦查 ,5月8日,留古派出所联合禁毒中队、张桥派出所民警对此住宅区内种植罂粟进行铲除,个别群众立即对各自种植尚未成熟的罂粟进行了铲除并上缴警方。

据统计,本次共计铲除罂粟花447株,果实463头。老旧小区内的所有罂粟花全部被清除干净。

铲除过程中,民警对周围群众讲解了罂粟的危害性及识别罂粟花的方法,希望大家发现线索及时上报警方。

近年来,富平县公安局加大禁毒宣传和普法教育,深入群众中扎实开展宣传禁毒知识,广泛动员群众积极上报线索,为禁毒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警方提醒:罂粟虽是观赏性较高的植物,但由于它是毒品的原植物,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有相关禁种规定,种植罂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一旦发现请及时报警。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