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下载渭水之南

土地纠纷使邻里闹了17年矛盾 法院强制执行解决问题

发布时间:2018-04-27 06:37:54

(记者 李涛)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该和睦相处,可是渭南市合阳县的两家人,因为土地纠纷产生矛盾,直至对薄公堂。前不久,在合阳县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下,这起持续17年的邻里纠纷终于得到了解决。

这起案件的申请人乔某和被执行人冯某都是渭南市合阳县杨家庄人,两家不但是一墙之隔的邻居,而且乔某和冯某以前还是一个单位的同事。2001年,两人所在单位改制,对单位原有的房屋及土地进行了售卖,乔某和冯某同时购得了单位门面房中相邻的两间。本来相安无事,可没曾想,在购买以后,双方却因为房屋面积产生了纠纷。

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宏升:“两人在多年以前共同购买了杨家庄供销社的一块土地,由于当时线没有划明确,被告将原告乔某的地方多占了宽四点七米,长五十米。”

由于双方都不让步,无法达成和解,2015年原告乔某就将冯某告上了法庭。后来经过合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和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均判处被告冯某败诉,并要求冯某限期归还多占原告乔某的土地使用权。可是在法院判决,并多次对其发出执行公告之后,被告人乔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归还土地使用权。

刘宏升:“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院子就是大事情,界限一定要弄准确,把自己的地方要占够,所以原告就多次找法院,要求解决问题。由于各种原因,矛盾比较大,被告不按时腾出,所以咱才决定强制执行该案。”

今年4月16日上午,合阳县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被执行人冯某进行了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虽然冯某也有些不愿意,并且以别人也占有自己土地为由,和执行人员讨价还价。可是,在执行人员对其说明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和案件另案处理的意见之后,冯某也表示愿意配合。

刘宏升:“她不能以她的地方被别人占了而去占其他人的地方,这种行为是不准确的,两个事也不能挂钩,也没有牵连,所以她就是不腾,采取各种理由推脱。”

随后,执行人员对申请人乔某和被执行人冯某双方以前购买的土地进行了实地测量,并按照当时的合同进行了再次划分确认,明确了争议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也组织周围群众对处理结果进行了见证。

刘宏升:“放线定点以后,让原被告对这个线都有确认,认为这个线准确,也就是被告多占的四点七米腾出来,然后让原告组织人,在自己所画的线上,把自己的私墙砌起来,就达到了执行效果,让被告腾出了土地。”

经过5个小时的执行,新的土地界限被重新划分,并且由原告砌墙进行了确认。在现场双方均表示接受法院执行结果,并在确认书签字认可。而对于被执行人冯某诉讼第三人占有其土地一案,法院也将另案处理。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