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彩礼让婚姻难以承受 网友恳求民政干涉

来源:三秦都市报2016-03-07 15:43:11

每逢春节假期,是嫁女娶妻的良好时机,特别是在农村,人们称之为“双喜临门”。按照当地的风俗,新郎迎娶新娘,一对新人拜天地入洞房,新郎家在门前搭彩棚、设音响、吃流水席,七碟八碗盛情招待宾朋,热闹非凡,但在这热闹的背后,对于近年来节节攀升居高不下的彩礼钱,人们多有诟病。

今年春节期间,记者调查发现如今结婚嫁女收彩礼和过去相比,已经涨了好几倍,让那些准新郎和亲属望而生畏,成了许多家庭的无法承担之痛。

天价彩礼——老农感叹“连命都搭上了”

“你给儿子娶妻为啥让我娃出那么多钱?”今年大年初六,家住西安高陵城区的张女士应邀到西安灞桥狄寨原参加亲家儿子的婚礼,在行礼时无意中发现,她儿子小博给他妻弟——也就是婚礼的主人田娃上了20000元的贺礼,开始她以为自己眼睛看花了,等仔细一看,没错,礼单上写的就是自己儿子的大名,数字也没错,整整两万元。

张女士的儿子小博去年刚在狄寨原下的纺织城用15万元首付按揭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她和丈夫把省吃俭用攒下的钱都给了儿子,就这如今还欠人四五万元,没想到儿子小博一下给他小舅子那么多钱。张女士吃完酒席回到家里,背着媳妇拷问儿子。面对妈妈的质问,儿子小博拉着脸皱着眉头委屈地说,“我也不想出那么多钱,可是田娃结婚,女方家要6万元彩礼,我岳父岳母拿不出这些钱就给我摊了2万元,名义上说是借钱,可我知道这钱他不会还我,干脆送给他们落个人情。”

张女士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打电话找亲家公“兴师问罪”,结果她和亲家公在电话中吵了起来,把张女士气得一个年都没过好,发誓“要和亲家断绝关系”。

无独有偶,今年元旦,在西安一家传媒公司工作的程子辉到陕北靖边县参加妻弟的婚礼,临行前岳父也给他下了硬指标,必须带上三万元礼金,原来,未来的弟媳妇家开口要20万元彩礼,后经双方多次协商,最后确定为188800元。

“这哪是嫁女收彩礼,分明就是卖女儿吗?”程子辉不想出这份冤枉钱,可媳妇小蔡告诉他,他的连襟、妻子的姐夫老刘是个包工头,这次一下出了七万元,剩余的钱大多是他岳父岳母借亲戚朋友的,婚后将由他妻弟还。程子辉暗自庆幸妻子家中只有一个男娃,不然别说他岳父承担不起,就是他这当女婿的,怕也难以承受。

嫁女收彩礼水涨船高,已经司空见惯。在西安工作的闫先生春节回老家陇县参加堂弟的婚礼,在举办婚礼现场他看到叔父、婶子笑逐颜开,满脸欢喜,可等人走客散,他向叔父贺喜时,叔父却向他大吐苦水,原来儿媳家张口就要了15.8万元的彩礼钱,而且毫不退让。叔父一家以种菜为生,二个儿子农忙时在家帮他种菜,农闲了到城里打工,这次他给大儿子结婚盖新房、买家具、办酒席,连彩礼一共花了近30万元,“一下把我家里的老底都腾空了,再要给二儿子结婚,恐怕把我这条老命都要搭进去了。”

记者调查发现,如今乡村娶妻嫁女收高价彩礼,确实成了一种新的陋习、一种无法忽视的不良社会现象,让人难以承受。

高价彩礼——网友恳求民政部门出面干涉

据相关资料显示,陕西农村上世纪80年代,彩礼一般在600元至800元之间;90年代涨到了3000元;2007年、2008年飙升到1万至2万元。现在已经涨到3万至5万元,条件好些的人家需要给到10万之多。

近日,记者通过网上聊天、电话采访、实地调查了解到陕西一些地方收彩礼的大致情况,以西安周边为例:蓝田、周至等地乡下嫁闺女收取彩礼在2-3万元之间,临潼区、高陵区渭河以南地区收彩礼在3万元以上,而渭南则是“前四中八后十二”即一般人家娶妻下聘礼4万元起步,中等人家8元万起步,富裕人家12万元起步。今年春节记者到蒲城参加一场婚礼,女方家索要聘礼6万元,经介绍人协商,最终以4.6万元“成交”。

收取聘礼的“制高点”一个是陕北榆林,彩礼水涨船高,就连一般人家嫁女收彩礼都在10万——20万元之间:另一个就是西府宝鸡陇县一带,据网友反映,此地一般人家嫁女开口要价10万至20万元,已成常态,甚至出现了准新郎发帖恳求当地民政部门出面限制“高价彩礼”的事例。

高价彩礼对于城市、农村一些富裕家庭,即便男方家庭并不赞同,但尚可接受,可对那些收入一般的人家,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一般彩礼都是另外计算,并不包括给女方购买“三金”、购买家电和女方的陪嫁品,女方向男方家收受高价彩礼走两个极端,一个是女方家属于比较贫穷的家庭,想靠嫁女补贴家用,同时是对自己多年抚养女儿的一个回报;另一个是男方家庭富有,女方以抬高聘礼体现自己的身价,也为自己日后的小日子奠定基础。

在一些偏远山区和比较落后的地方,女儿出嫁收取高价彩礼,已经陷入恶性循环,就是妹妹姐姐收的彩礼,转手就变成了哥哥弟弟娶妻下的聘礼,而且互相攀比,不甘人后。还有个别人抱着传统观念,把女人当作摇钱树获取意外之财,却不知增加了结婚成本,给女儿日后生活背上了债务,增添了负担。

嫁女彩礼——谁让爱情变了味

对于娶妻嫁女下聘礼收彩礼是否妥当,记者对30名已婚的80后和未婚的90后进行随机采访,发现男方和其家庭对收彩礼大多持反对意见,而女方大多站在父母的角度,持赞同态度,认为父母辛辛苦苦养育自己,收的彩礼就当是给父母的回报;中立者则认为适当的收彩礼可以理解,但不顾男方家的经济条件,狮子大张口,那就适得其反。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家长都愿意收取彩礼,家住西安临潼区城关镇的老高,是一个包工头,大闺女出嫁时,他只收了亲家10001元,取意为“万里挑一”,办完婚礼,女儿回娘家时,他又把钱还给了女儿。由于家庭比较富裕,他给女儿陪嫁了一套房子和一辆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老高说:“嫁闺女要彩礼我认为就是一个民间风俗,讨个吉利,没有必要漫天要价,只要娃们过得好,有出息,比啥都强。”

采访时记者发现,无论在城里,还是在乡下农村,女方家庭条件好的,男方家里只有一个男孩的,女方父母对于彩礼并不太看重,只是出于礼节和面子,适当的收取彩礼;而男方家男孩多的、比较贫困的家庭,女方家长担心将来女儿嫁过去受苦,反而特别看重彩礼,尽量为女儿多要些彩礼,甚至不怕撕破脸面。

专家称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远远大于钱财

“结婚收取彩礼的多少,并不能衡量感情的分量。”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燕说,“作为年轻人来说,婚恋观应该以爱情为主,不要随着社会风气走,不看年龄,也不看有没有爱情基础,也不看婚后是不是能有幸福感,然后就嫁给他,我觉着就是一条:婚姻家庭应当以‘爱’为核心。”

西安心理学会会长尚华分析说,女方家要彩礼更多的是一种测试,来看看男孩子是不是真的爱我女儿,是不是有责任心,值得信赖,多数女方家长都是用这种方式来考验、测试男方,并非一定是要多少钱。作为男方,不要一味地指责,而是应该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包容,而女方也不能狮子大张口,不能以给不起彩礼为理由就不让孩子结婚。

陕西天时法律咨询公司主任张卫曾经代理过多起婚姻诉讼案件,他认为婚姻建立在男女双方爱情的基础上远远大于钱财。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关系收受财物”。但现实中,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地区,因彩礼纠纷而闹上法庭的情况屡见不鲜。他希望做家长的,在为儿女缔结婚姻时,充分尊重儿女的意愿和公序良俗,切勿存在攀比心理,自觉抵制传统陋习。记者杨立

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