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转院证明 就医报销比例低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近日,市民田先生给我们拨打热线电话反映,他今年60多岁了,前几天心脏不舒服,就直接到渭南市中心医院就诊,然而医院告诉他,如果有其他医院开的转院证明,他的就医报销比例就会高出百分之十,田先生对此感到不解,不知道政策到底是如何规定的,那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来看我们今天的节目。

田先生:必须开二院或者第一医院的转院证明,要不然将来你报销少百分之十呢,我现在对这个医保的政策根本不知道。

田先生告诉记者,他并没有在第一医院和第二医院就医,现在渭南市中心医院告知他需要开具其他医院的转院证明,按照政策规定根本无法实现。

田先生:我委托了个人去那边开,人家说你都住院了,你还开什么转院证明,开了就是能多报销百分之十,我就是觉得为什么要设这个坎,我对这个想不通。

按照田先生的说法,记者以患者家属的身份来到了渭南市中心医院进行求证。

渭南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心脏上的病,除了搭桥,其他的病都要开呢,不开的话也可以住,但是报销少百分之十,开了就是正常比例,不开就下调百分之十。不开也可以住,就是少报些。

那么为什么住院要开具转院证明才能多报销百分之十呢,带着这一疑问,记者电话采访了相关部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渭南市人社局市直医管科:给你解释一下这个,这个是怎么一回事,因为咱们现在医疗分级诊疗之后,他是一级一级往上转院、住院,就是说病人先从一级或者二级医院先看,看不了的情况下才转入三级医院,这个是有明文规定这个是分级诊疗,他就是分散一下病人,然后如果是病人直接去中心医院住院的话,这就相当于没有转院手续,这个系统过不去,然后就是给他报销呢,不是不报销,就是会影响百分之十的比例,就是这么回事,比如说医院有医生主治大夫的话,如果说他这个病属于急诊的话就不影响,人家就有一个急诊病情病例这个就不影响,如果是普通病人的话这个是肯定影响的,因为现在早都实行分级诊疗了。

渭南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级诊疗制度,在我市医保统筹区域内就诊,需要逐级转诊,自行选择就诊或未经规范转诊直接在三级医院就诊,在原政策基础上,报销比例下调10%。因为田先生并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度进行就诊,而是直接选择在三级医院就诊,所以按照政策规定,她不能按照正常比例进行医保报销。随后记者查询了相关文件,2017年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制度的通知》中规定,除了孕产妇、5周岁以下儿童、65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危重、急诊、术后复诊、精神类疾病、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在基层不具备诊治条件的群体,可自行选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诊外,其他医保人群都需要按照分诊就医的规定看病就诊才能按照正常比例报销。

编辑:李刚

初审:贾伟宏

终审:李亚敏

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