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招生建档立卡 贫困生降10分再录取

来源:渭南新闻网

7月16日,市教育局下发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招生范围、招生工作办法和程序、招生纪律等方面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所中学面向全市招生

《通知》规定,渭南高级中学50%的定向招生计划实行指标到县、校,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并将指标分配到校;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临渭区瑞泉中学、经开区渭南中学40%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剩余60%的计划面向城三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录取。渭南高级中学、临渭区瑞泉中学、经开区渭南中学三所学校在同一县市区(城三区除外)实际招录学生总计不得超过300人。

城三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城三区招生,其他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不得超计划、跨县市区招生。

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由所在县市区负责初审,并报市教育局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审批后实施。

建档立卡贫困生降10分再录取

《通知》要求,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考生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地点分批次由市上集中录取;统一时间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7月23日12时,市教育局将公布中考成绩及其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中考成绩公布之日起截至7月30日18时,考生可自行登录渭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wnksgl.com)填报志愿。凡不按照规定时限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中学校录取资格。志愿设置为提前批次和县市区批次。提前批次志愿为渭南高级中学、临渭区瑞泉中学和经开区渭南中学,提前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选报1-3所学校填报志愿。县市区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在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1-5所普通高中学校填报志愿。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全市所有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定向生的录取,在该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下延5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在报考学校实际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降10分予以录取,不占学校招生计划。特长生文化课分数线必须达到市上划定的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8月2日至10日,市教育局将组织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进行录取,并审批录取结果。

严肃招生纪律依法打击违规招生

《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机构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阳光招生。

新生一旦录取,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借读,渭南市外学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借读渭南市内学校,需按照相关规定报县、市批准备案。没有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得被录入渭南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凡渭南户籍的外地考生,持毕业学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录取到相应的高中学校就读。

此外,严格禁止学校对考生及家长承诺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行为;严格禁止各种突破范围、突破计划等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或信息泄漏行为;严格禁止任何学校或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行为;严格禁止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以各种名义介入招生工作;严格禁止学校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录取保证金行为;严格禁止新生提前或变相提前开学。对违规乱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对中考及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渭南新闻网记者 姚佩魏宝宝

编辑:张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