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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提高教师待遇

发布时间:2016-08-09 08:32:02

近日,渭南市政府印发《渭南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2017年前,将建起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政策保障机制,通过提高待遇、职称倾斜等方式,促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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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师资短缺 乡村教师老龄化

昨日,虽是暑假,华州区大明镇唐壕小学51岁的女教师詹小翠仍在看管学校,从起初30余名学生到现在的6名学生,詹小翠一人在这个所谓的“学校”已教书管理20余年。

曾获得“马云乡村教师奖”的詹小翠,在唐壕小学身兼数职,既要教学前班至2年级学生的所有课程,还要每天早上5:30起床,在学生到达学校前,蒸蛋、热奶,发给每位学生。虽然曾有多次机会调到中心校任教,但她舍不得学生。

提及《细则》,詹小翠称,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说明政府各级部门关注乡村教师了,有一种被尊重与认可的自豪感。

据了解,渭南全市在职教师人数为55051人,其中乡村教师仅13208人。乡村教师队伍存在的问题主要分为三点,一是师资短缺,农村学校吸引力不强,新招录教师不愿去基层,年轻教师流失严重;二是乡村教师老龄化;三是教师的整体素质不高。

“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首先要解决乡村教育发展瓶颈,除改善校园环境硬件设施,教师队伍建设更为重要。”渭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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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安排乡村教师定期体检

“2017年前,建立起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政策保障机制,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到2020年,力争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扎根乡村、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昨日,渭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细则》将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凡经地方免费师范生计划或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培养,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定向安排到生源县乡村学校任教,且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鼓励师范院校学生到乡村学校实习支教,任教达到一定期限的,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同时,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在现行制度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县级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各县市区要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为乡村教师有差别地发放地方津补贴;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

将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其他单位长期借用教师。严禁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还将改进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对乡村教师不作外语、计算机成绩(外语、计算机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适当增加乡村教师中高级岗位数量。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经历。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晋升一级、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职称(职务)评聘时可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

华商记者 邢雪雪



编辑: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