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首次异地高考 学籍户籍在陕满3年可报名

来源:陕西传媒网2015-12-01 11:01:32

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吕扬)今年是陕西实行“异地高考”的第一年,随着报名资格审查的开始,各地陆续出现特殊的新情况。28日省招办就相关事项作了《补充通知》,凡满足报考者本人高中学籍、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的条件,即可在陕西参加高考,对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状况不作要求。

在本月10日和20日,省招办曾出台《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并邀请公安和社保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对政策进行解读。但在近几日的资格认定期间发现,有些考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尽管在陕长期居住,但是未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和居住证时间不连续;有的考生父母多年前已在陕购房,认为就是陕西户籍等等。

为了维护考生利益,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在陕参加高考,省招办在《补充通知》中提出,继续执行报考者本人高中学籍、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的规定,对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状况不作要求。

同时,省招办要求各县(区)招委会应成立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确保不让一个考生无法参加高考,不让一个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陕参加高考,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编辑:郭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