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民政局疫情救助不打烊 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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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不受影响,连日来,渭南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社会救助工作,迅速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坚决扛起底线民生保障的责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服务好疫情防控大局。

各级民政部门充分调动民政协理员、村级应急响应服务队、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者等发挥主动发现"前哨"作用,疫情期间累计排查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6970人次,实施救助4548人次。灵活采取电话访谈、微信视频等方式,摸底排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留守儿童、残疾人和高龄、失能、独居(留守)老年人基本生活状况,连线排查困难群众53692人次。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救助管理机构对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

全面优化办理流程简化民主评议程序,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时以信息核对和电话求证等核查方式为主,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已经纳入保障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加强推广运用“e 救助”“渭南民政”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社会救助业务,在渭南网站开通民政惠民政策专栏,在“渭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开展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政策解读和申办程序宣传,让困难群众充分了解救助政策、主动申请办理业务。

及时发放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冬季取暖补助等资金。全市2021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救助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8.9亿元,有力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目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进一步规范了疫情救助动态管理,建立了疫情救助“每日一报”制度,及时调度掌握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社会救助情况,对各县(市、区)通过“e救助”“渭南民政”网上申请救助业务的有关数据实行适时监控,发现办理不及时的及时予以提醒。对实施疫情管控措施的地区,暂停开展低保、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和退出工作,增强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待当地疫情形势有效缓解后自行恢复。对困难群众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紧急情况,按照临时救助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事后再补充完善相关救助手续,疫情期间实施临时救助437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32万元。


稿件来源:渭南市民政局

编辑:李白冰

编辑:程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