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水之南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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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特制订并公布本网相关管理办法。

一、机构设置

视听中心技术部、编辑合力完成举报信息处置工作。

二、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在本新媒体平台刊载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主义制度、违反国家利益、违反公民合法权益、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违反道德风尚等方面底线的。

三、举报方式

网站设置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做好电话记录;

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

值班人员每日登录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查收转给本视听中心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

以上记录均报送部门主管,特别重大举报信息由部门主管报送电视台相关负责领导

为便于我们及时查找到违规内容,并进行及时处理。在举报时用户及网友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标题及链接地址;作者;发稿时间;违规内容;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内容,请举报时附加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视听中心值班人员为接受用户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举报时,有责任告知要求用户提供完善、完整且真实的投诉资料,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2、值班人员收集完投诉举报材料后,确保材料完整真实情况下,上报视听中心主任签字审批,值班人员有督导整个投诉举报受理完毕的义务。

3、值班人员负责“网信办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投诉举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并上报视听中心主任签字审批。

4、不属于本视听中心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或省互联网信息举报中心

5、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内容的重要举报信息,及时上报省委网信办。

6、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视听中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13-2661082 26610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wntvs@163.com

 


编辑:王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