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告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6号)、《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20〕3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反弹风险,现将2020年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继续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暂停组织各类公祭、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等群体性祭扫活动。

三、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摆放、抛撒和焚烧祭祀用品。

四、各县市区以殡仪馆、公墓、骨灰堂为单位,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五、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祭扫活动,由街道办(镇)、村组两级安排专人负责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确保安全有序。

六、倡导市民以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

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渭南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在村、社区,公墓、骨灰堂等地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编辑:李敏

初审:李白冰

终审:贺维娜


编辑:贺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