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收养政策知多少
近日,临渭区阳郭镇弃婴事件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普遍关注,前期,有不少爱心人士纷纷打电话咨询如何收养孩子,那么针对弃婴收养都有哪些政策和流程呢?
记者在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发现弃婴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或擅自处理。
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要出具弃婴检测证明,然后这个孩子他会被送到咱们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先进行代养,并签订代养协议,咱们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发布这个孩子的寻亲公告,公告期60天,这个公告期满后,仍然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过咱们民政部门审批后,办理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的手续,这个孩子会上咱们儿童福利院的集体户口,这个时候这个孩子就可以被收养了。
据了解,收养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儿童,应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
收养人应提供: (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2)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离婚者须提交离婚证件)。 (4)单位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反映收养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经济、身体、道德品行)等情况证明。 (5)指定医院出具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二张。
弃婴是全社会最弱势的特殊群体。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在弃婴救助和保护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以维护弃婴合法权益,促进弃婴健康成长。
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随意的遗弃儿童是会受到法律的追究的,另外呢,如果咱们市民发现了这种被遗弃的儿童,千万不要私自收养,一定要履行相关的收养程序之后,这个孩子才有个合法的身份,然后和孩子建立的关系也会得到法律的保障。
编辑:郑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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