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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婚前医学检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17-08-14 11:26:50

《陕西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近日公布,其中明确,将婚前医学检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作为检查重点,为自愿接受检查的结婚登记夫妇提供免费婚检,全面推行孕产妇系统保健基本服务免费政策,确保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80%以上。

同时,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确保孕妇怀孕28周前至少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产前筛查率达到60%以上。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政策,将城市居民住院分娩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院分娩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建立省、市、县三级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列入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部分消息来源:西部网讯)

编辑:王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