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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车辆自燃事故增多 交警给出20条提示

发布时间:2016-07-02 08:55:04

(记者石喻涵)入夏以来,气温升高,我省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中自燃,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尤其是大型客车、危化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事故、车辆自燃潜藏着极大的风险。

来自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计:6月5日凌晨,福银高速商洛段,一辆运煤半挂车追尾一辆天然气运输车,导致2人受伤,两车烧毁。6月22日上午8:10,包茂高速延安段,一辆大型客车(以天然气作动力)后部的发动机舱起火,导致一枚钢瓶爆炸,客车烧毁。所幸司机及时疏散了30余名乘客,无人员伤亡。6月25日中午,延西高速咸阳段,一辆运输天然气的车辆自燃,导致车辆受损……为避免以上情况再次发生,交警总队提示:

1、夏季车辆易爆胎,请注意检查轮胎磨损程度和轮胎气压,发现轮胎老化、鼓包、龟裂等应及时更换,轮胎气压不宜过高或过低。一旦发生爆胎要保持车辆直线行驶,缓慢减速停车,不要猛踩刹车。

2、夏季来临,请及时检测车辆蓄电池,避免蓄电池的电极和内部零件在高温下氧化,导致蓄电池缺电,损害发动机性能。

3、夏季气温高,谨防车辆自燃。请加强车辆日常检查、保养,避免车辆长时间暴晒,不要在车内放置香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并随车携带灭火器。

4、夏季雨雾天多,请提前检查刮水器,刮水片如有裂纹,会造成雨水刮不净或刮水器异常抖动,影响安全驾驶,应及时更换,并及时加注玻璃清洗液。

5、交通出行,安全第一。夏季驾车出行,请勿贪图舒适和凉快而不系安全带或穿拖鞋驾驶、边开车边吃冷饮等,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6、夏季天气闷热,容易心情烦躁,请提前准备提神醒脑、防暑降温用品,开车时保持良好心情,不要带着情绪驾车,不开斗气车。

7、陕西高速公路禁止7座以上客车在0时至5时通行。

8、客车必须配备灭火器、安全锤,它们的数量和质量都必须符合要求,司乘人员要能熟练使用它们。它们是客车的另一重安全保障。灭火器过期将失效,关键时刻不会帮你的忙。

9、驾驶长途客车,请注意停车休息。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0、气温超过36℃,建议客车、危化车落地休息。若你人、车安全,你会有更多的机会赚钱,何必在乎那几个小时。发生车辆自燃、碰撞起火,司乘人员的第一要务是把车停在安全位置,打开车门或车窗,疏散乘员。

11、驾驶客车请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夜间行驶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超过白天正常限速的80%,安全车距使你有机会处置突发状况。

12、安全带——生命带!2013年5月16日,福建省南平市一辆乘载30人的客车失控冲出路外,由于车上乘员全部佩戴了安全带,事故仅造成6名乘客轻伤。

13、夏季夜间行驶车辆增多,请货车驾驶人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完好,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要长时间占用内侧车道,防止车辆被追尾。

14、夏季驾车易疲劳,请保证睡眠充足,注意劳逸结合,尽量避开习惯睡眠时间行车。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15、行车途中长时间使用空调制冷,会造成密闭车厢内空气混浊,容易头晕倦怠,宜每隔一段时间打开车窗透气,保持良好通风。

16、夜间行车视线不良,请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需及时变换远近光灯,不要长时间使用远光灯。

17、雨雾天能见度降低,驾驶车辆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适当增大跟车距离,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谨慎、安全、文明驾驶。

18、在湿滑路面行车,请降低车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19、行经积水路段时,应跟着前车路线行驶。遇有情况不明或积水较深路段,请停车观察或绕道行驶;必须涉水通过时,要低挡匀速一次性通过,不要中途停车或减速。

20、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