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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部门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实施新规

发布时间:2016-01-28 07:46:31

渭南日报讯(记者 郭 艳)为期40天的春运已拉开帷幕,记者从渭南站派出所了解到,为确保广大旅客安全出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部门对《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做了修订,新的“禁带目录”已于本月10日实施。

渭南站派出所所长邢红波介绍,新目录中最主要的变化是,针对近年来旅客伤害事件中出现的新情况,将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列为禁止携带物品。同时,禁止携带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可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能够损坏或者污染车站、列车服务设施、设备的物品。

此外,1997年以来,铁路部门执行的《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数量》在本次修订中也做了调整。安全火柴限带2小盒,普通打火机只允许携带2个,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得超过20毫升;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得超过120毫升。邢红波在此提醒广大旅客,出行前,请认真检查所带物品,以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耽误自己的行程。

编辑:左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