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惠民殡葬政策 为困难群众身后事“肩负”

2019-07-01 17:44:46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生老病死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也是无法回避的话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殡葬服务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年来,我市殡葬改革逐步深化,特别是殡葬惠民政策的全面推行,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关怀,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

马先生家住临渭区尤西村,是村里的低保户家庭,他的弟弟因病于今年三月份不幸身故。就在马先生对弟弟的丧葬费着急的时候,市殡葬管理所的工作人员给他带来了好消息。

马先生在采访中说:“村上说现在提倡火葬,我想火葬肯定比咱这土葬花钱,我们的家庭根本负担不起。后来就在咱这火葬场问呢,人家工作人员才说像我这种低保家庭,政策上是有补助的,实在太感谢了”。

殡葬惠民政策的补助解决了马先生的燃眉之急,也为和他一样的困难家庭减轻了负担。据了解,我市临渭区于2012年实施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的原则,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允许火花证明的无名尸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困群众。凡救助对象自愿选择火化的,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费按每人1000元进行救助。受助对象可通过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领取救助资金。

市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说:“按照救助标准,如果受助对象实际产生的费用低于救助标准的,我们将按实际费用进行救助。如果救助对象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火化的,申请人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救助手续。土葬区救助对象在非户籍所在地火化遗体的,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批发放殡葬救助经费。

同时,为进一步妥善解决死亡特困供养对象的丧葬问题,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1月起我市开始实施特困供养对象丧葬办法。办法规定,凡持有民政局核发的《特困供养证》并正在享受特困供养政策的特困供养对象死亡后,均可实行火化丧葬方式。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后实行火化,由市殡葬管理所负责提供尸体拉运、冷藏、火化、骨灰装盒、寄存等殡仪服务,火化费用标准为4500元,此外还将发给特困供养监护人丧葬补助费1000元

市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说:“在死亡特困供养对象丧葬事宜处理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持《火化证》、《特困供养证》和街镇文件等资料,到民政局领取丧葬补助。特困供养人员死亡后未实行火化的,将不予发放丧葬补助费。

殡葬惠民政策的实施,提高了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对促进社会和谐、树立政府形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市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工会主席黄定一在采访中说:“根据政策,我们殡葬管理所从2016年到2018年救助贫困户22户,救助资金2万元。其中五保户免除火化费32户,救助资金12万元。2019年截至目前,救助贫困户两户,救助资金2000元。五保户免除火化费10户,救助资金45000元。

殡葬服务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基本的公共服务,下一步我市还将积极探索建立普惠性殡葬惠民政策,实现本地区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编辑:白璐

审核:贺维娜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公共教育频道

编辑:贺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