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要求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确保疫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医疗救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疗救治组织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医疗资源,认真做好疫情研判、应急准备、医疗救治、院感防控等工作,坚决杜绝院内感染发生,坚决做到疫情不延误,救治不死人。

二、加强医疗救治,进一步规范定点发热门诊、留观病房建设管理和运行。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辖区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含预检分诊)设置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规范达标。要加强疫情形势研判,预留足够的隔离病房,并对隔离病房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救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对设置不规范、留观病房少、医疗人员防护不到位、市上督导组和执法监督反馈问题限期整改到位,按时上报整改信息。要统筹安排资源,通过门诊预约、“互联网+”等有效方式,合理调整医院诊疗时间和空间布局,既要保证患者日常诊疗需求得到满足,又要集中力量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工作。

三、加强120急救指挥中心工作疫期应急值班,实行全市统一指挥、接诊,实行首接首诊负责制,确保每一位危重患者都能得到及时救治。所有出诊接诊人员应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培训,做好车辆消毒和个人防护。

四、加强发热门诊、感染科、呼吸科专业医护人员培训,进一步做好防疫救治后备队伍建设,及时规范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国家和省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诊疗和转诊等规范性文件并严格落实,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五、加强市中心医院在全市疫情防控救治中的龙头示范作用。市中心医院要加强全市确诊病例的集中救治工作,确保救治病区设置、管理、救治、转诊科学安全,并负责高新区、经开区和市直管医院高风险人群的接转诊工作。要加强对全市县级定点医院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市级专家与县级定点医院业务人员指导微信群,做好答疑培训工作。要克服困难千方百计确保防疫防护物资、设备储备充分到位。

六、加强系统内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流程。畅通定点医院和疾控部门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本辖区内疑似确诊病例救治情况,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无误,重大疫情信息要及时报送,坚决杜绝错报、瞒报、漏报。要严格遵守疫情信息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越级或私自发布疫情相关信息。

七、加强督导检查,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各专业组及市、县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特别是定点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不断提升疫情防控救治工作质量。

八、加强执纪问责。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屡教不改、敷衍塞责、造成重大影响的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联系电话:0913-2931827     联系人:李娟

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28日

编辑:张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