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2017-01-06 09:37:30 来源:华山网

根据我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全市空气质量已经得到好转,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解除预警通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于1月6日9时30分解除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编辑:王路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