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人民政府关于大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来源: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

大西铁路工程初步设计已于2010年1月21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27条规定,经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临渭辖区内大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已划定,现公告如下:

序号

大西铁路起止里程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向外的距离(米)

备注

1

K764+998~K776+200

城市区段10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12米,村镇居民居住区15米,其他区段20米。

上下行

2

K789+050~K795+950

城市区段10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12米,村镇居民居住区15米,其他区段20米。

上下行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27条规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由铁路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发布后,安全保护区内的既有建筑物维持现状;拟在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或者其他活动的,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征得铁路管理部门同意,并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相关规定。保证铁路运行安全。

特此公告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4日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