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渭南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开展第五届渭南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并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拟评出第五届渭南市道德模范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
二、评选标准:所有渭南市民,包括在渭南居住、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外地市民,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体现出高尚的道德风范,道德事迹感人、社会形象好、获得群众普遍赞誉的个人,均可参加评选。已被命名为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的不再参与评选,曾获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候选人可继续参与评选。
三、推荐办法:
各县(市、区),市直各群众团体和部门,在组织评选本系统先进人物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个人可以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方式,直接推荐候选人。个人推荐的道德模范候选人可将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于5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东段21号市委四号楼 市文明办,邮编:714000
联系人:董蓓
电话:0913-2126295
QQ:1185550055
第五届渭南市
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5年4月20日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