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
组 长:梁建军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王晓鹏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 鑫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庆华 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周增荣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调研员
王耀峰 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王晓鹏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李宏杰 市医疗保障局法规和基金监督科科长
任备战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冯 雪 市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
于 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副科长
刘智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市场监管科科长
郭 军 市医疗保障局医疗待遇保障科科长
孙淑文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
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组织分工:
1、医保部门:负责拟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跟踪并汇总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具体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的检查,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反医疗保障规定的行为实施协议处理和行政处罚,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视情形分别移交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察委处理。
2、公安部门:办理医保领域发生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3、财政部门:加强医保补助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开展医保基金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工作,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确保基金安全高效、专款专用。保障举报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4、卫生健康部门:按照部门内部职责分工配合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参与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检查。并依法依规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开展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
依法处理定点零售药店的违规行为。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经营行为的治理。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