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0-04-09 19:06:13 来源:渭南广播电视台

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决定于2020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增强参保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的法律意识;联合开展专项稽核行动,发布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成果,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深化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构建“不敢骗、不想骗”的社会氛围。

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活动内容(一)宣传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政策;(二)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三)发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和举报奖励办法;(四)公布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典型案件的查办情况。活动安排活动分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3月25日至3月29日)

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协调机构。

2.实施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利用新媒体、经办场所、镇村(社区)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取开设专栏、发宣传单、播放短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解答群众疑问,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政策的公众知晓度,提高人民群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参与度。

3.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5日)

各单位对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全面稽核行动进行总结。

五、活动措施(一)开办专题栏目。在渭南日报设专栏,解读医保基本政策、报道典型案例。(二)印发宣传资料。在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各定点医药机构通过悬挂横幅,在导医台或结算柜台设置宣传月咨询台,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发放宣传单,张贴打击骗保海报、宣传标语。(三)开展业务培训。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医保经办机构业务人员进行政策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六、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动员,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将基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27日前上报渭南市医疗保障局。

(二)要广泛告知举报投诉渠道。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告知举报投诉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出打击欺诈骗保的良好氛围。

(三)要注重做好宣传工作总结。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总结。并于5月10日前上报渭南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田 云     2660132  邮 箱:wnybfgjjk@163.com


编辑:马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