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确保“三保”支出需要

发布时间:2019-08-19 21:08:18

(记者:闵博智)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确保“三保”支出需要的通知》(渭政办发〔2019〕80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律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 节省的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等支出需要,特别是优先保障“保工资”和国家标准的“三保”。同时,梳理现有民生政策,逐步解决政策超标、碎片化等问题。规范项目审批管理,对未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价、没有资金来源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三保”留有缺口的地区申报新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在预算执行中,除中省及市委、市政府确定事项外,一律不追加支出和调整预算,新增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通过部门已有资金解决。

此外,还要通过依法组织收入、盘活存量资金资产、适当增加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三保”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对“三保”不能按时足额兑现、盲目上新项目铺摊子、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债务风险突出的强化执纪问责,确保“三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马艾莉